项目名称 | 铜陵节升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变压器骨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铜陵市铜陵经开区翠湖六路3888号卓诚科技园内 | ||
建设单位 | 铜陵节升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铜陵节升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卓诚科技园1#厂房二层,租赁卓诚科技园1000平方米厂房,建设6条变压器骨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万只高频电子变压器骨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砂机、破碎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酚类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浓度需满足《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1572-2015)表9中相关要求;甲醛、酚类厂界监控点浓度需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并做好现有管网的衔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与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风机、成型机等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健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公开。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六)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按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根据《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要求,由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经开区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办理部门 | 开发区安环局 | 受理地点 |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562-2819706 | 电子邮箱 | tljkqahj@163.com |
附件:《铜陵节升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变压器骨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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