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采购龙门式洗车机设施(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251-ZB-250317964、SXZB-2501 04910GZG011/01-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采购龙门式洗车机设施(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A251-ZB-250317964、SXZB-2501 04910GZG011/01-C)已由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以 【2024】18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煤台企业整改验收标准》和《煤炭洗选企业整改验收标准》通知的要求,我公司需要采购全封闭式车辆冲洗烘干平台(配置自动感应式车轮清洗和车身清洁设施),并实施配套土建、安装工程。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图纸设计内的全部土建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的投资及基本预备费列入项目总造价。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桑园村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环保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具有龙门式洗车机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洗车机或者洗车设施安装业绩。
代理商投标的,业绩需提供代理商自身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6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2 17:30至2025-03-17 17:30
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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