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业绩的评分标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生态系统相关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25分。
评审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 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问:我单位因前期涉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得项目总合同额较小,在委托方出具委托函后,我单位即开展了相关工作,未签订常规意义上的项目合同,本次投标我方拟用委托函以及其他项目完成得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妥否?
答:投标人如提供 委托方出具的委托函及该项目的完成证明材料,也可以作为业绩评审证明材料。
二、能否 提供一下本项目案件的详细资料?
答:微信公众号 安徽生态环境
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五 | 监管缺位 处罚松软 巢湖市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失职失责问题突出 (qq.com)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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