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十五批第241项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邗江区荷花池南街与大学南路交叉口处东北侧,有一原居民楼拆除后空地堆积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
二、责任单位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将建筑垃圾清理到位。
五、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六、整改措施
文汇街道责令经营者对现场建筑垃圾加强覆盖,对进出口及周边道路加强洒水降尘频次,要求堆场负责人在2021年12月21日前完成场地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已完成清场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4-82887712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892599936@qq.com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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