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综合科研大楼1层部分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86㎡)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240140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5.00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0 | |||||||||||||||||||||||||||||||||||||
评估机构 | 湖南湘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元) | 35.00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8507316172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二届第17次支委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亚评报字(2024)第1005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不得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3、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4、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其他。承租方经营业态与证载用途不符的,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经营风险。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与出租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6、本项目经营品牌须为上市公司连锁品牌。 7、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金额为一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10、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产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产及其设施。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房产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产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租房产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产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产结构有影响的,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资产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资产。 7、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环保责任和义务,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环境保护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标的房产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 三、装修改造要求: 1、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水电现状交付,如需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启动对房屋装修改造,承租方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改造方案向出租方报备,出租方有权对不合理部分提出改进意见,同时,改造完成后的竣工图纸含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等,以电子档和纸质材料方式交由出租方备案。 4、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来装去留。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金先生 18507316172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3-15 09:00:00 至 2024-03-21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承租决议 (6)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承租的批复(国资) 8.《资产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5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3-15 09:00:00-2024-03-2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蒋女士 |
咨询电话 | 13100257552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罗玉卿:0731-84170056,13762770930 | |
其 他 |
文章推荐: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第一期ippe配套防爆终端石油工程公司第一期ippe配套防爆终端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综合科研大楼1层部分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86㎡)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n10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