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
电话:0379-68214591 传真:0379-68214591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生产250万卷PET建材包装项目 | 洛阳市汝阳县产业集聚区
| 汝阳县晖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于洛阳市汝阳县产业集聚区,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三条生产线(每条线设3台涂布机)、二期建设二条生产线(每条线设3台涂布机),完成后共建设PET建材包装用品生产线5条,年生产250万卷PET建材包装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12万元。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2m3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初步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色层液制作过程搅拌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涂布机涂布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套蓄热式燃烧装置(RT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达到《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2020年修订版)印刷工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并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微负压收集后采用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达到《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2020年修订版)印刷工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暂存后外售;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均由供货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擦拭抹布、废物料桶以及染有液体物料的废塑料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主要高噪声源为镀膜机和搅拌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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