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新城办辖区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TCH-AK-CG-2023001项目名称:新城办辖区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辖区南门社区、金川社区等8个村垃圾清运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2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7,2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6276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7,600.00 | 627,2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条款执行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辖区心石村、油坊村、白庙村垃圾清运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9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2-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24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239,9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条款执行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辖区南门社区、金川社区等8个村垃圾清运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 号) ;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7)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
(8)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 ;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
合同包2(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辖区心石村、油坊村、白庙村垃圾清运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 号) ;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7)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
(8)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 ;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辖区南门社区、金川社区等8个村垃圾清运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汉滨区新城街道办辖区心石村、油坊村、白庙村垃圾清运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01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78349792@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1.投标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78349792@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西井街1号
联系方式:1850915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西路6号
联系方式:0915-3328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3328878
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1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