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5648874
通讯地址: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0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原市海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8万m2便道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太原市尖草坪区柏板乡岗北村小河口 | 太原市海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山西林海博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便道砖生产线一条,购置安装搅拌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其他辅助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18万m2便道砖。 | 一、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及固体废物。建设单位要执行建筑施工工地管理6个100%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拆除工地100%洒水抑尘、裸露地面100%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对排放的施工弃渣,要按照太原市环卫渣土处的管理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 二、营运期间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放在全封闭厂房中,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并配套喷淋洒水装置,确保做到堆场喷淋全覆盖;输送皮带采取全封闭皮带走廊;水泥筒仓打料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引入脉冲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仓顶排放;上料、搅拌系统设置集尘罩,收集的废气引入脉冲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要防治废水污染。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有搅拌机清洗废水、制砖机模具清洗废水、养护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制砖机模具清洗废水、养护废水、洗车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合理处置。 3.要防治固废污染。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除尘灰、沉淀池底泥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继续使用;废机油、废棉纱、废油桶、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要防治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有生产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密封隔音;限制车速、限制鸣笛、绿化。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管理、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减少润滑油的跑、冒、滴、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采取分区防渗的原则,将各个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达到规定的防渗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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