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组织对《山西省平陆县工业原料类单独保留五矿大理岩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方案评审结果(专家意见:予以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7日)。需查看方案文本,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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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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