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43号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减肥减药不严不实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减肥减药不严不实。
二、整改目标:全县每年完成取土测土94个,推广配方肥及按方施肥1900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3家,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1万亩。
三、整改期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整改措施:
(一)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减肥减药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确保减肥减药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加大取土测土力度,针对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科学设置点位,每年完成94个以上点位。发布年度主推配,在主要农作物上使用配方肥的农户给予500元/吨的补贴。
(三)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出台政策扶持发展专业化植保服务组织,奖励购买植保无人机,提高统防统治作业补贴标准。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及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升农户科学规范施肥用药理念。
五、整改结果
(一)初步建立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科学施肥,科学防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2021-2022年累计取土测土188个,完成率100%。
(三)2022年完成主要农作物配方肥和按方施肥应用1930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2.1%。
(四)2021-2022年培育县级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3家,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1.14万亩。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叶丽华,联系电话:5522008
徐丽俊,联系电话:5522028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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