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2年10月28日,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在溧水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同意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 (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了《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 (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验收调查报告等附件材料(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答复。
联系人:龚赐缘
联系方式:025-57222748
传真:025-57225250
邮箱:357325687@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附件: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 (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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