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临海市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临海市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括苍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水隧洞、净水厂、出厂管线三部分。
本项目引水水源为方溪水库,引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新建4m洞径隧道10.8km,新建DN1600钢管0.3km,隧洞采用TBM施工;净水厂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一期设计供水规模10万m3/d,预臭氧接触池、沉淀池、浸没式超滤膜车间近期按10万m3/d规模实施,清水池按20万m3/d一次建成,其余建筑物、构筑物一次建成;供水管道工程按20万m3/d一次建成,新建DN1600管道4km,DN1000管道1k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方溪(方溪水库下游河道)、七一河支流(自承式管桥穿越)、小灵江(自承式管桥穿越)、灵江(拖拉管施工);
声环境、大气环境:项目区周边及施工道路两侧居民区,包括方溪村、章家溪村、张家岙村、张家岙小区、江南中心小学、临海古城中心幼儿园等;
生态环境:方溪(方溪水库下游河道)。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将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这些影响具有临时性,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长远影响;施工期物料运输会给沿线交通带来新的压力,增加交通拥堵的概率;附近村庄、居民区多集中分布在道路两侧,施工车辆进出与附近村民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属于引水管线+净水厂工程,自身不涉及拦、截河流水系,江南水厂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净水工艺流程中产生污泥外运处置,污泥废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所有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当地水生生态与陆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主要保护措施:对基坑排水、隧洞排水、汽车与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生活污水尽可能利用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和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优质设备与采取隔音措施;多粉尘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报废机械等联系相关单位回收再利用。
运营期主要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引水管线+净水厂工程,自身不涉及拦、截河流水系,江南水厂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净水工艺流程中产生污泥定期外运处置,污泥废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所有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导向,符合《台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工程的供水效益、社会效益突出。虽然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相关环境标准,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便可以使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应减免,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从环保角度来讲,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询报告文档的方式和途径
临海市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文本)详见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7yKpaI5bdekqjJsgp97bw(提取码:ZDWP)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临海市相关部门及临海市江南街道、括苍镇、方溪村、章家溪村、张家岙村等可能受影响的人群、单位或团体。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https://pan.baidu.com/s/1m7yKpaI5bdekqjJsgp97bw(提取码:ZDWP),有需要的公众可自行下载填写。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报告公示时间内通过向环评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环保部门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联系人:林总 电话:18267833952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1-87422809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当地环保部门)
联系电话:18958590930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4日(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
发布单位: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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