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格瑞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南侧东海湾中心1号楼1202室 | 9,395,000.00元 | 96.99 |
采购包1(福安市冲滩拆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福安市冲滩拆船地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项目)):
服务类(福建格瑞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对福安市6个冲滩拆解地块进行修复 | 福安市冲滩拆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福安市冲滩拆船地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项目) | 福安市6处历史遗留废弃冲滩拆船场地,约27589.35m³石油烃污染土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达到修复目标值,修复效果评估通过省级相关部门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项 | 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即石油烃浓度≤826mg/kg,恢复土壤环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9,395,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雄华 |
| 评审专家: | 陈同熙 、 陈纪方 、 连少彬 、 卓锦荣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参考如下所列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含500万元)部分金额,按0.8%计取;500万-1000万(含1000万)部分金额按0.45%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3201010010060126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文章推荐:
黄河源园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支出)退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标段一十一开标记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方1-1气田CCUS提高采收率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