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监理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标段包编号:A3305300710000255003001
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代建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西南分区内。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西南分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扩建闸 (站)2 座,整治河道 13.91 公里等。本工程为 IV 等工程;防洪标准采用内港 20 年一遇,区域内地面高程不低于3.8m;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1天暴雨一天排出。
本项目分期实施,本次建设招标内容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施工主要内容:(1)通家港护岸及清淤工程,工程起点为鲇鱼漾北侧,向西偏北约430m后向东经王家漾至大漾路西侧,河道总长度约1189m,新建护岸长度1188.2m,清淤长度约1290m,堵坝挖除3座;(2)翁家浜护岸及清淤工程,工程起点为鲇鱼漾东侧,向东至相鸡漾西侧,河道总长度约1250m,两岸新建仿木桩护岸2468.5m,清淤长度约1250m,堵坝挖除2座;(3)黑板桥河整治工程,工程起点为大漾路与东坡路交界处,后向西至长深高速,河道总长度约311m,南侧仿木护岸551.1m,河道清淤长度约309.2m;(4)小圩河、陆家斗河整治工程,工程起点为翁家浜河与小圩河交界处的田园路桥北侧,向北至康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向东进陆家斗河,至东坡路南侧处,河道总长度约890m,护岸长度1661.21m,河道清淤长度约890m;(5)南村河清淤及岸坡修整,工程起点为南村河南侧与二环西路交接处,后向东约58m,北部清淤起点为理想城东南侧即南村河北侧,沿左侧河道向北,河道总长度约58m,清淤长度约315m,护岸整治57.65m;(6)康山南片开挖水域土方开挖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范围工程的概算建安投资约为4947.84万元。
招标范围: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
主要监理内容为本标段设计图纸所包含全部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进行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标化工地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缺陷责任期相关服务及配合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备监造、文保工程及建设内容相关的临时及永久用电(如有)的监理工作,配合结算审核(含财务决算)。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 评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30
排名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及证书名称和编号 | 服务周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秀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66.7190 | 国洪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JLG2013371004) |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并配合业主竣工验收。总监理服务期为不少于635天,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凯邦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64.6000 | 柳文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210018353) |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并配合业主竣工验收。总监理服务期为不少于635 天,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浙江中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5.2271 | 沈培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510004929)
|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并配合业主竣工验收。总监理服务期为不少于 635 天,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 2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 365 日历天。 |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0日
序号 | 无效标单位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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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
招标人 |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代 建 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15楼 |
联系人 | 余女士、朱女士 | 联系人 | 王金木、黄英 |
电 话 | 0572-2598750 | 电 话 | 0571-86707851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诉。
监督部门 | 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 电 话 | 0572-2702350 |
地 址 | 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大楼13楼1305(红丰路1366号) | 邮 编 | 313000 |
中标候选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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