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104-04-01-2408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 AAAA 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秀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玉华中约、惠福东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项目及青云书院湾区原创音乐传播基地布展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秀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玉华中约、惠福东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项目及青云书院湾区原创音乐传播基地布展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①越秀区光塔街道云台里社区解放中路玉华坊; ②越秀区惠福东路389号青云书院。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①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秀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玉华中约)——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项目。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旁的玉华中约2号、玉华中约3号居住建筑改造为公益展览场所,并对周边玉华坊沿街建筑的外立面、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涉及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玉华中约2号、玉华中约3号建筑主体结构加固、内部改造、以及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系统的改造和街巷外立面升级、雨棚更换、三线整治等。 ②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云书院湾区原创音乐传播基地布展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青云书院文保建筑进行保养维护(达到文物保护标准及布展、运营开放标准)和布展服务。 | ||
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3〕11号)批准建设(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306-440104-04-01-240818),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越秀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玉华中约、惠福东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项目及青云书院湾区原创音乐传播基地布展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秀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玉华中约、惠福东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项目及青云书院湾区原创音乐传播基地布展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1)工程建设地点 ①越秀区光塔街道云台里社区解放中路玉华坊; ②越秀区惠福东路389号青云书院。 (2)项目规模 ①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秀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玉华中约)——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周边建筑及环境提升项目。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旁的玉华中约2号、玉华中约3号居住建筑改造为公益展览场所,并对周边玉华坊沿街建筑的外立面、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涉及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玉华中约2号、玉华中约3号建筑主体结构加固、内部改造、以及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系统的改造和街巷外立面升级、雨棚更换、三线整治等。 ②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云书院湾区原创音乐传播基地布展及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青云书院文保建筑进行保养维护(达到文物保护标准及布展、运营开放标准)和布展服务。 2.1.3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本项目工程及布展费用:暂估人民币约96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监理工程范围为①越秀区光塔街道云台里社区解放中路玉华坊;②越秀区惠福东路389号青云书院。 (3)组织、协调或承担工程前期的技术咨询或审查以及现场控制点、临时设施的接收移交等工作。 (4)组织办理施工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直至具备合法的施工条件。 (5)承包本工程范围内的技术协调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分包、设计、进场、退场、综合管线平衡、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内容。 (6)监理人对其派驻的监理项目部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决算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以后到日期为准),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工程交付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联合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4.0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15万元,文物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9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超过1家、文物监理单位不超过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以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准;文物监理资质以承接文物监理任务的一方为准。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 日 时分至2025年月 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 日 时分至2025年月 日 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1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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