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等相关规定,瑞金市泽瑞矿业有限公司瑞源萤石矿等三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
江西省矿产资源保障服务中心
通过审查的方案名单
1 | 瑞金市泽瑞矿业有限公司瑞源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芦溪县乾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
3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泉水垄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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