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河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海公司)清算组将于2025年2月18日10时至2025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常州市河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监督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北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河海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如可以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清算组不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及责任,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欠缴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及其办理过户(如可以办理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和补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维税及附加、所得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及按规定须缴纳的其他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五)本次拍卖公告对于标的名称、有效期、登记号、注册号等信息及现状公布信息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买卖、投资等全部风险。
(六)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七)本次拍卖成交后,清算组以现状交付,能否办理权利转让登记,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八)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缴清应缴全部成交款项及按清算组要求预缴开票所需全部的税费(可多退少补),清算组将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因清算组未取得标的物的具体合同、单据等任何资料,标的若存在差缺、终止、过期失效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若需补办、补缴相关手续及将产生的所有的费用、罚款和滞纳金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及承担。
(十)权属过户相关机构等收取的过户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因标的物为强制清算财产性质,标的成交后,清算组不能提供发票。由强制清算企业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确定能否开具发票。
二、拍卖标的(一)河海公司名下坐落于【星海银园车2号-026号】的车位,评估价【3.2】万元,可详见评估报告。
河海公司名下坐落于【星海银园车2号-026号】,不动产面积为【22.53】㎡,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新北法院、清算组及辅拍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实物与列表存在差异,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自行实地查看,清算组不承担任何隐性和可见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为河海公司名下的位于【星海银园车2号-026号】的不动产车位,对本次拍卖成交后交割中的风险及其费用(包括是否收取相关场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现场勘验,慎重举牌。相关环境安全、消防安全、维修费、保管费、行政罚款、相邻关系、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与服务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相关维修单位对前述标的物主张享有留置权的,由买受人自行负担费用(包括清偿留置权范围内优先债权),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清算组主张任何减少拍卖价款或赔(补)偿请求等法律权利。
上述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买受人应有充分估计,且拍卖成交后清算组将以现场实际数量和性状进行交付,买受人不得以短少、残缺、缺失、质次为由向清算组主张任何法律权利和赔偿请求。
上述财产起拍价:¥【2048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肆佰捌拾元整)。
保证金:¥4096元,增价幅度:¥300元。
特别提示:
1.意向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此标的是否存在欠费及其明细。
2.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合同档案等资料遗失或不齐全,以及能否补办上述资料等相关事宜及其风险、责任等,提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向当地有关部门自行了解情况,新北法院和清算组对因前述事项而发生的风险与责任均不承担保证责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3.关于拍卖标的物涉及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问题,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联系或咨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负责。
4.清算组在交付拍卖标的物(如涉及动产的)后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存放仓库的场地租金、仓储费、保险补缴、违章处理、质保维修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买受人应当在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拍卖标的物运走,否则超期的上述费用应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买受人看样时应自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外观、重量、质量等各项状况及公告中载明的瑕疵等所有信息。
6.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物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如竞买人未进行实地看样的,则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认可,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所有费用。
8.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9.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10.竞买人取得上述拍卖标的后不得将其流入消费市场,且如属(作)危化、固废处理的,应交由有行政许可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处置,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与清算组联系。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拍卖价格以上资产拍卖,起拍价:¥【20480】元,保证金¥【4096】元,增加幅度¥【3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5日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女士 孙女士 联系方式:15380476175 17712767171)。
四、咨询看样公告期间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可联系辅拍机构:爱拍网络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吴先生,手机号码:18015077071。有意者请提前与清算组取得联系后将集中安排。
五、竞买人条件(一)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案件利害关系人(含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自然人等)不得参与竞买。
(二)除上述第一款禁止参拍情形以及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为仅限于星海银园小区业主,且需凭持(所)有常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坐落于星海银园小区物业的不动产登记簿经清算组审核登记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三)企业与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于竞买开始前向新北法院、清算组提交相关竞买手续包括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前,竞买人需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京东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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