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响水灌区 “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2025年度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与监测、水土保持验收与监测)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2022-GF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宁安市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宁安市响水灌区 “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2022-2025年度)的批复》(宁水发[2022]8号)文件 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宁安市响水灌区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宁安市水务局 ,招标编码: HC2022-GF001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设计灌溉面积 33.97万亩。
2.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最后一个完工项目保修期结束。
2.3 质量 要求 : 合格 。
2. 4本项目 共 划分 三个 标段, 第三标段 招标控制价: 57.9万 元; 其中环评验收 5万元,环评监测15.9万元,水保验收17万元,水保监测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 本次招标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并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水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 ( 潜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3.3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 22 年 8 月 16 日 9 时至 20 22 年 8 月 21 日 9 时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有)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5 日 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注:自动转载)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水务局
电 话: 0453-7689112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宁安市响水灌区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孙玉梅
招标人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联系电话: 0453-788800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 8号2层2002室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电子邮件:
日 期: 202 2 年 8 月 15 日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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