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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g15号

· 2024-06-20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出让须知

绍市自然告(工)字[2024]3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子系统(以下简称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

二、地块出让基本要素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

坐落

出让土地面积(M2

建筑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出让起始总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G15号

建成

17162

≥1.0

≥330

≥25.9

≥0.6

≥274

1288

644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能耗标准要求:符合区域能评要求,且单位能耗增加值≥0.6(万元/吨标煤)。

(三)环境标准要求: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正式投入生产前取得总量平衡(调剂)意见或竞拍获得排污权,现有环境质量不下降;4.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地方最新行业环境准入要求;5.其他事项:(1)单位排放增加值≥274(万元/吨),(2)参照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四)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自合同约定的交地截止日起计算。

(五)竞价原则: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在不低于起始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为正式竞得人。具体详见《出让须知》。

(六)缴款时间: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让地价款(以资金实际到账日计)。

(七)交地时间:出让地价款缴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八)动工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九)建设期限:自合同约定动工之日18个月内竣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十)其他: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书》的有关情况。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并可向地块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咨询,全面了解地块现状和竞买规则。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告地块的竞买申请按照“先项目确认,再申请竞买”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和上虞区经信局出具《项目准入资格申请确认书》后,方可申请参竞买。

(三)资格要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G15号工业地块拟引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合成材料制造项目。

(四)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五)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竞得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可由其法人出资且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具备竞买资格,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六)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项目资格确认

竞买申请人须持项目相关资料分别赴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和上虞区经信局进行项目资格确认,项目产业、规模、外资、投入等情况符合乡镇、部门招商引资要求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上虞区经信局出具《项目准入资格申请确认书》

(二)CA数字证书的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三)出让文件获取

凡持有效CA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可于本期网上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本次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及附图;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5.竞买申请书(样本);

6.竞买声明书(样本);

7.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样本);

8.地块联合竞买协议书(样本);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10.授权委托书(样本);

11.竞买通知书(样本);

12.竞得入选人通知书(样本);

13.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告知单(样本);

14.其他相关资料。

(四)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全面了解本须知,并愿意接受后,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即2024712日上午9时起至2024722日下午4时止,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主页;

2.点击导航栏“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页面。点击“云上选地”进入地块列表,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绍兴市上虞区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从“公告信息”选择地块的需选择“关联地块”进行操作)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声明书等资料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子账号,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应当在2024722日下午4时前交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2.竞得对象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未竞得对象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3.每宗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只对应该宗地交易,如需竞买多宗出让地块,须按规定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五、竞价规则

(一)挂牌报价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712日上午9时至2024年723上午9时止。挂牌期内有一个或以上的竞买人报价,2024年723日上午9时后,竞买人申请参与限时竞价的,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二)竞价报价规则

挂牌出让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不设底价,竞买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最小单位为万元,万元以下尾数一律无效。最小增价幅度为1万元,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相邻两次报价,后一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报价。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接受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和有效报价人。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在满足加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竞买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买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让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人为竞得入选人。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成交确认

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竞买结果的送达

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六、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网上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和下列资料,并随带单位公章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接受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一)项目准入资格确认意见书(原件);

(二)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三)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四)竞得入选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供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单独竞买拟申请成立新公司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七)联合竞买的,须提供《地块联合竞买协议书》,相关内容应与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中填报内容一致,同时联合竞买各方须分别提供第3项资料并在《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上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

(八)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

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对象须当场与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同时竞得人还须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上虞区“标准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八、网上交易结果的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绍兴市上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

九、网上出让中止或终止

(一)网上出让中止

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由于下列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交易暂时无法实现的,出让人发布公告,中止网上交易活动:

1.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

3.系统管理单位或出让人核实的其他原因。

故障排除后,出让人应当解除中止,发布恢复交易公告,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中止时间。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二)网上出让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日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

2.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更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待问题解决后,依法程序重新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十、法律责任

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确认的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竞得结果不生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丧失,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由该竞得入选人或者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条件而参与竞买的;

(二)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四)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一、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规划设计条件书等相关信息,并向地块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行咨询,全面了解地块现状和竞买规则。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申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要考虑网络运行和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尽量提前缴纳,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信息而延误竞买。竞买人在报价时,要考虑网络运行时间差,避免在报价截止时报价,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信息而延误竞买。

(四)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本须知中涉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地块出让的条件及其他事项在公告后,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出让人将在挂牌结束日两天前对变更内容予以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七)土地出让价款不包括土地契税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相关部门费税。受让人应按规定自行缴纳土地契税等其他税费。

(八)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

(九)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土、泥浆、建筑垃圾等由受让方负责处置,并按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地块内的设施由土地受让方自行配套,同外部水、电等配套的连接、增容等费用由土地受让方自行负担。

(十)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并按合同文本及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定的条款严格执行。

十二、本次出让日常工作设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查询网址:http://www.shangyu.gov.cn/col/col1228984905/index.html)。

十三、本次出让活动由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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