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高桥镇联升村新村建设二期延续项目C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2312-330203-04-01-772430,资金来 自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联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联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7645.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64.6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7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019.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1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高桥镇联升村。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招标采购、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等。 工程监理: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招标采购:除勘察设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外的其他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设备、服务的招标采购服务。 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控制价审核)及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 2.3招标控制价:410.99万元。 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决算完成。 2.5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目标:达到本项目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目标。 2.6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7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8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2.9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0工程监理服务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目标。 2.11造价咨询服务目标:工程预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 牵头人 派出。 (三)其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 其他公告内容 / 5. 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联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9室 联系人:方毅坚、陈静、陈雨碟 联系电话:0574-83085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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