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 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 号)有关要求,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昆明组织专家对《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培训中心地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影 0871-63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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