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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定自然资出告字〔2024〕05号成交公示

· 2024-05-01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自然资出示 2024-07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 定城 CR202 4 -0 5 地块,位于 定城镇定富路东南侧 ,面 积为 36343.74 平方米(折 54.52 亩) ,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50 ,成交价 1660 万元。受让单位: 海南普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一) 该宗地为 食品加工 项目用地。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280 万元 /亩,年度产值不低于 500 万元 /亩,项目达产时年度税收不低于 15 万元 /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 该宗地项目建设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装配式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三) 开发建设期限: 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天 内动工,动工之日起 540天 内竣工,竣工之日视为投产 ,项目须在投产后 360 天内达产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竞得 人造成土地闲置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四) 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 成交价款 含耕地占用税 其他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三、公示期: 202 4 5 1 日至 20 2 4 5 10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 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 32号
邮政编码: 571200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98-63822430

电子邮件: dayongdigu@163.com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4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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