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对本项目环保验收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向我司反馈。
建设单位: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聂志强
电话:0791-83972957
邮箱:270914121@qq.com
附件1: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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