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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锦州市]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 2024-02-23
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1134 工程名称 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1134001001 标段名称 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填报单位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3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市建设地点 紧挨锦州市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污水处理厂东侧,锦钛路西侧。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辽宁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侯达公 李海静 段红玉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19851683.760000元 19872436.930000元 19701412.830000元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5.35 83.81 80.6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辽宁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苏明明
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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