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并办发〔2022〕26号)(以下简称《方案》),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太原市问题21)已整改完成,并通过了省整改办专题会议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性整改任务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程序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方案》明确太原市整改任务(太原市问题21)为:由于山西省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一些城市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2021年,太原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共14户,其中13户已建成铁路专用线,1户在建,进展缓慢(太原市不涉及国家重点建设规划的铁路专用线)。整改目标为:倒排工期,加快进度,按期完成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利用已建成铁路专用线,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工作进度。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和督导检查,加快改扩建工程手续审批。制定合理工程计划,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2.通过协调对接,提高运输效率。与太原铁路局建立协调调度机制,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作。利用已建成铁路专用线,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3.加强清洁运输改造,减少相邻企业大宗货物的路面运输,鼓励短距离物料转运使用管状皮带输送。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一线督导检查等方式,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3年8月21日,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
2.晋煤物流铁路专用线达到运输能力2200万吨/年,已具备为周边大宗货物中长距离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能力。
3.对清徐县年货运能力150万吨以上的8家企业安装门禁系统并联网运行,对非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和非新能源车辆禁止入内。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公示单位反馈。
联 系 人:郭彪
固定电话:0351-3043980
电子邮箱:tfxj501@163.com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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