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潘家汇村磊鑫大理石场饰面用大理岩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4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至2024年2月4日。需查看方案文本、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无异议的,不再进行公告。
联系电话:0353-2296516
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外环路542号
邮箱:yqgtjkgk@126.com
附:公示方案名单
公示方案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1 |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潘家汇村磊鑫大理石场饰面用大理岩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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