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定远县邵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定远县传江种养殖家庭农场存在粪污配套消纳土地明显不足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定远县邵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粪污配套消纳土地面积明显不足,也未委托第三方处置。
(二)定远县传江种养殖家庭农场与10家畜禽养殖场签订了20000余亩土地的粪污消纳协议,但实际只承包了约6000亩的土地用以消纳粪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定远县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一)定远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定远县邵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定远县传江种养殖家庭农场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要求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粪污消纳和配套流转土地应签订协议。
(二)定远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定远县邵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定远县传江种养殖家庭农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三)定远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定远县邵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部分粪污委托第三方处理,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及时准确记录粪污委托处理利用情况。
四、目标任务
滁州市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定远县指导督促养殖场户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要求养殖场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邵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建有液体粪污密闭存贮池2822.4立方米,氧化塘2000立方米,堆粪棚300平方米。通过与周边种植大户、专业种植合作社和第三方粪污处理中心合作对粪污进行还田利用和委托处理。在种植季节畜禽粪污经场内粪污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由种植大户和专业种植合作社还田利用种植水稻和小麦等粮食作物,已配消纳土地1000亩。非种植季度全部由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委托处理利用。目前养殖场已足额配套粪污消纳土地,同时和第三方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所有粪污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利用,已完成整改。
(二)定远县传江种养殖家庭农场建设的是水肥一体化处理中心,主要收集畜禽液体粪污经密闭发酵后进行还田利用,目前自有承包土地11000余亩。定远县传江种养殖家庭农场主要利用水肥一体化处理中心和其拥有的粪肥还田设施设备对经无害化处理的粪肥以每立方30元价格出售给本地种植大户和专业种植户开展社会化还田利用服务,已与10家种植大户合作,粪肥年还田10000余亩。目前,自有承包土地和社会化服务土地年还田已达21000余亩,已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反映。
监督电话: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0551-62615275
电子邮箱:19155432843@163.com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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