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贵州天美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瓮安县年产6500吨高纯锂电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贵州天美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瓮安县年产6500吨高纯锂电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瓮安县银盏镇瓮安经开区精细化工园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1条年产5000吨高纯碳酸锂生产线,1条年产1500吨高纯氟化锂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天美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瓮安县银盏镇瓮安经开区精细化工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48435791
邮箱:lsq@aorislithiu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亿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51-85811990
邮箱:27466448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②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③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学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⑤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从以下链接获取。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贵州天美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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