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QHJY-竞磋-20221227
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 • 项目编号: XZP2022122600008
- • 项目名称: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 • 建设单位: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QHJY-竞磋-202212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 预算金额:约20万元 |
范围 |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投标设备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主要投标设备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二、投标人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获取时间 | 2022-12-27 09:00 至 2023-01-03 17:00 |
获取方式 | 1、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购买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时间: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101室)。4、磋商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18800665813,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09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3-01-09 09:30 |
开标地点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第三会议室 |
受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QHJY-竞磋-20221227
(二)项目名称: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约20万元
(五)控制价: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六)采购需求:污染源在线监测采购设备包含:1.CODcr水质分析仪1台;2.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1台;3.采样及留样器1台;4.PH计1台:用来测定溶液酸碱度值的仪器;5.余氯1台;并提供以上设备安装调试及环保验收服务。
(七)供货期:5天,所有物资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到位。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的报价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且没有多轮报价环节。
3、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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