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锦太城乡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锦太城乡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河道总治理长度为3.99km(河道疏挖工程3.6km、左岸提防工程3.99km、左岸新建排水建筑物1座)。 2.2项目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王宝山段。 2.3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招标范围:锦州市女儿河(王宝山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7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0元。 4.4 投标保证金4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锦太城乡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16-50886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美涵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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