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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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苏博文 | 联系电话 | 1311933447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31 1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1-01 19: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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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001 | GSSWZL-2022-09 | 服务-监理 | 720000.0(元) |
公告内容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
环境保护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22〕190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补助、省内配套及企业自筹。2022年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保护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
(二)工程概况
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是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的延伸工程,也是省政府列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项目先后被列入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甘肃省水安全保障规划、平凉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庄浪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工程建设备受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工程是在引洮二期工程建成但尚未达到设计用水规模的一定时期内,利用富余配水指标和输水能力,以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为水源,通过七干渠2号分水口供水管线延伸,途径静宁县深沟、李店、余湾和庄浪县阳川、卧龙、水洛、南坪2县7乡(镇)向庄浪县提供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及应急供水,通过与当地水资源联合调度和综合利用,解决全县城乡38.57万人生活及工业生产等用水问题,退还生态环境用水,一定程度上缓解河道生态及林区供水压力,促进庄浪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实施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本工程供水范围包括庄浪县域内所有地区,辖18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8.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82万人,农村人口28.75万人。供水对象包括庄浪县所有城乡居民生活及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和集中养殖业。取水点为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七干渠2号分水口,工程设计从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七干渠引水量1459万立方米/年,引水流量为0.55立方米/秒,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57公里输水管线、8.3公里输水隧洞、15万方调蓄水池和泵站工程(最高扬程9.8米),工程总投资7.29亿元,设计总工期32个月。
(三)招标文件编号:GSSWZL-2022-09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72万元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单位。
环境监测单位工作内容:
1.监测范围:投标单位根据环评报告书的影响预测结果,确定环境监测范围。包括工程所在区域及工程影响区域。主要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施工期环保措施实施及达标情况;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及试运营期的运行情况;环保范畴内对建设工程其它环境问题进行监测。
2.监测任务:执行业主颁发的各项制度、办法、规程、表格各项指示,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工程设计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测规划;在施工的各个阶段随时进行质量监督,提交监测日志,监测月报和临时防护措施的影像资料,及时向业主汇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及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全面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协助处理有关环境保护设计方案施工范围内的纠纷;对施工期间的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监测;通过定期监测分析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当发现污染问题时,应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协助项目部组织专家及政府部门、安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检查监督,并形成监测日志;编制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报告(以每季度为时间单位编制报告,及时存档并报送业主单位);此外,每年编制监测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基础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对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进行各阶段总结,提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计划安排和重点,定期归档监测成果。同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测工作报告。
(七)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补助、省内配套及企业自筹。
(八)服务周期:与主体工程同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并且在人员、设备、业绩和履约能力等方面具有环境保护监测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环境保护岗位培训证书;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3项或以上环境保护监测项目。
(三)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注册,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完整录入,提供信用信息录入截图。
(四)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五)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总监测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六)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及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项目投标,不然均按废标处理。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投标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被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19:00至2022年11月1日19:00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一)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二)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二)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纸质版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务庄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庄浪县南坪镇沈坪村
联系人:苏博文、王天放
电 话:13119334473、1884619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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