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19日(2个工作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穆棱市北一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牡穆承诺环评审(2022)10号 | 2022.10.18 |
一、穆棱市北一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穆棱市北一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黑龙江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穆棱市北一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环境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3123609
通信地址:穆棱市长征路18号
邮编:157599
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局
撰稿:李海霞
校对:朱丽彦
一审:李海霞
二审:朱丽彦
三审:高智勇
文章推荐: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公安厅2023年度全省公安被装采购项目q2包【编织腰带】(项目编号:jxgt20230405-q2包-2)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三师叶城二牧场城镇供热管道及小区老旧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