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14号地一期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
精装修劳务分包(第2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花山14号地一期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精装修劳务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花山14号地一期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精装修劳务分包(第2次采购) ;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花山14号地一期S1#、S10#楼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主要包括户内精装修、水电安装、交付前的成品保护、精保洁、保修施工、配合交房等;
本次采购的范围:花山14号地一期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精装修劳务分包;
本采购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5841691.09 元,含3%增值税;
1.5施工段落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段落,拟由1个供应商施工。每个供应商须参与本项目所有施工段落报价,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施工段落成交资格,各施工段落划分情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名
按拟选供应商数量的3倍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每个施工段落成交1家供应商。成交原则:/ 。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分包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费用包含完成上述所有施工内容需投入的人工、甲供材除外的所有辅材、甲供机械除外的所有机械设备的投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入及施工技术措施投入、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现场管理、相应检测、办理验收、配合编制竣工资料、配合交房等;
上述未说明的其他详见附件-《施工图纸》、附件-《询价工程量清单》;
其他说明:报价人除完成主要工作外,还应承担以下辅助工作,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①、完成上述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的各项筹备、人员、材料(进出场、存放、使用管理)以及为此投入的机械设备等(一次或多次进、退场,安拆、场内转移、管理费用)等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为满足以上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甲供除外)、机械设备(甲供除外)、测量试验检测仪器等相关费用;
③、负责做好施工期间现场临建、施工现场的清理、扬尘污染防护措施、整理维护、维修等,以及施工期间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施工措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精保洁等工作。
④报价单位需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验收,包含涉及到的分项验收,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验收通过成果文件,如报价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验收不通过或不符合验收节点要求,需承担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发生的所有费用,另承担合同额5%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大道以西、春和路以南;
2.4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联投置业精装验收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格等级。前述质量标准存在不同的,应当以更严格的为准;
2.5安全目标:创建文明工地,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不低于湖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达到《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标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或劳务备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438万元及以上的精装修劳务分包或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提供合同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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