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拟报批的《辽宁省抚顺市苏子河(新宾段)及其湿地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二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
联系人:024-55081833赵主任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禹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文章推荐:
辽宁省抚顺市苏子河(新宾段)及其湿地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二标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