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房屋拆除工程需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决定接受具有从事房屋拆除相应人力、物力、财力,并响应本公告的房屋拆除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实施主体、名称、概况
(一)工程实施主体: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二)工程名称、概况:
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房屋拆除面积约40000㎡,残值回收综合单价21.99元/㎡,残值总额¥879600元。
以上标段具体拆除范围以项目红线图及工程指挥部确定的范围为准,拆除面积最终按工程审计结果结算。
根据《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城管局、住建局《关于加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要求,以上拆除房屋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已考虑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办理费用并予以调减。涉及房屋拆除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缴纳、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办理及工程竣工、拆除地块清场交地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地块管护费用由中签单位承担。
二、施工方式及内容
根据工程指挥部安排,采用湿法降尘、机械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和《泰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中签工程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拆除,废料转运、渣土清运、清场交地,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扬尘治理、地块管护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三、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自工程签约搬迁奖励之日起至工程签约搬迁奖励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所交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不含净资产回收设备、设施)具备拆除条件的拆除,旧料、废料、渣土清运、清场交地。逾期未清场交地的,由工程实施主体组织清场交地,所需费用从中签房屋拆除企业所缴纳的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认同拆除房屋残值回收价格和本公告二、三条明确的施工方式及内容,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3.有房屋拆除相应工程业绩。工程业绩以泰州市(海陵区)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的房屋征收(搬迁)拆除工程招标(报名抽签)公告为准,未进入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取得的工程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有保障房屋拆除湿法作业的相关设备、设施。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 房屋拆除工程报名抽签函(见附件1);
2.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及其近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候选单位足额预缴被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银行本票复印件(按照被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总额:人民币879600元;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额:人民币:3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179600元);
4.加盖单位印章的房屋拆除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招标(报名抽签)公告、工程中标(中签)通知书(公告、公证书)、房屋拆除合同(未签房屋拆除合同的,由招标人出具相关说明)复印件各1份;
5.单位委派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印章的《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6.加盖单位印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8.加盖单位印章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加盖单位印章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10.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购置保证房屋拆除湿法作业设备、设施的发票复印件;
11.经现场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员编制、审核、批准的《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方案》、《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原件;
12.单位与市城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原件。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本公告第五条所列全部资料按序装订密封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25年7月28日12:00前送达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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