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工程地点:位于二环高架、成温高架、蜀西路跨土龙路桥、中环路神仙树高架桥、三环路羊犀立交、三环路凤凰立交、金丰高架、老南门大桥、凤凰山高架等13处点位。
3、项目规模: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涉及新增13个点位声屏障,总长约5274米,投资估算约5741万元。
4、比选范围: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含配合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配合审计以及项目迁改、附属及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配合结算审核及审计)等工作内容。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服务项目的审计工作止。
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2年01月01日(含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资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且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证明材料为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未体现项目规模的,则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4、不得存在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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