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律师咨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XYZ-C3-2025-00014(重)
2.项目名称: 律师咨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
5.最高限价 (如有) :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及单位 | 简要 技术需求 或项目 服务要求 |
1 | 律师咨询项目 | 1项 |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和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支撑。 |
7.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本 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竞 标 。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5年 3 月 25 日至 2025年 4 月 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潜在供应商 可 通过 现场或 电子邮件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 电子邮件 获取文件时将证明 材料扫描件 及 供应商 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邮箱, 待 核查完毕后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证明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 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本费转账截图(电子邮件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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