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D2025EP-SZC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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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LD2025EP-SZC039)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LD2025EP-SZC039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概况: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三、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87,000.00)。
四、拟邀请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众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荔都路49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和总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经营至今未发生违反烟草专卖的事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上无失信行为记录; (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递交评标委员会核验);
3、提供《投标人诚信守法廉政承诺书》及《廉政信用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还需提供以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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