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3次发布)
项目编号:花地联社交﹝2024﹞01057号
受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花地联社)的委托,定于2025年02月14日15:00在荔湾区芳村花地荣兴路5号4楼对接龙里直街1号二楼6259号房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接龙里直街1号#接龙里直街1号二楼6259号房。
(二)交易资产类型:其他物业。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接龙里直街1号。
(五)交易资产面积:共34.52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34.52平方米,
证载面积:34.52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0平方米。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宿舍。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情况:无。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芳村区花地街花地村民委员会。
2.土地所有权证号: 无 。
3.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芳村区花地街花地村民委员会。
4.土地使用权证号: 穗集地证证字第0077428 。
5.地 号: 无 。
6.房产所有权人:广州市芳村区花地街花地村民委员会。
7.房产所有权证号: 穗集地证证字第0077428 。
(三)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权人: 无 。
3.他项权证号: 无 。
4.抵押期限: 无 。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租赁。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宿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该标的物不能用作经营销售、存放电动车及电池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物品。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按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出租。
5.竞投按价高者得原则。
6.凡经营特殊用水、用电行业的,由承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交易标的物面积测量存在误差或计算错误等情况,不影响最终竞得价。
8.新合同的具体起止日期将以实际物业交付时间为准,租赁起止日期顺延。
9.如租赁标的物是临时建筑或存在物业的用地已被征用或被征收但未交付征地方的情况,遇城乡规划建设调整、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征地方要求交付土地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合同终止。
10.该标的物如因城乡规划建设调整、国家征收、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留用地开发等进行项目建设开发或改变出租物业占用土地用途,出租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通知送达之日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日期向出租方交还物业。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及安置。如承租方按期交还出租物业,出租方全额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11.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承担的管理责任限于:①物业建筑主体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②出租物业的交付时,水、电的表前安装和表前线路管网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③物业区域内,整体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以及改造;④配合做好物业周边村道的交通管理和疏导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所在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⑤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2.因出租方属于集体经济性质的自治基层组织,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突发重大社会事件、疫情等,承租方不得单方主张减、免租金和管理服务费,须由出租方按其章程、规章制度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
13.上述租金参考周边同类型物业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参考价》的标准,结合联社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案的租金。
14.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550元/月(含租金和管理费服务费);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以银行划扣或转账方式交付当月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4.交易保证金为¥1650.00元(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元),在报名截止前(即2025-02-13 16:00)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花地联社。(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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