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59-240036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检修运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管件材料采购
公开询比价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济南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59-240036
一、询价条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核电检修运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管件材料一批,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1、项目概况:阳江核电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主要解决厂区污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厂区未设置非放不含油工业废水处理站导致部分非放工业废未得到有效处理等问题,项目施工主要由厂区管网和非放射性不含油工业废水处理站(简称FT废水处理站)两个部分组成, 工作任务为新增工业废水处理站的建设、SEW管网的 GB 廊道敷设以及厂区埋地敷设、局部 SEO1或 SEH 管网的改造等,厂区管网接口涉及的AC/AL/VA/YA/MX等多个厂房。
2、询价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管件材料 | 各种规格型号 | 批 | 1 | 具体见附件明细 |
(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询价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询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0日。
5、交货地点:广东省阳江市东平镇允泊村核电检修运维阳江核电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6、厂家要求:无,报价结束中标厂家要提供管件材料的生产厂家的资质材料报审,管件材料到场附带质量证明文件,镀锌管要有镀锌层厚度报告,厚度要满足对应的国标规范要求。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1、请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价文件。
四、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1、询价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日18时(北京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3日12时(北京时间),询价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2、逾期未递交询价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知所有潜在询价响应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
(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六、黑名单说明: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孔德豪
电 话: 15053770482
电子邮箱: kongdehao@powerchina-ne.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13462080089
电子邮箱: zhengchengcheng@powerchina-ne.com
九、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2024年11月30日
1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询价公告 |
2 | 询价采购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3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4 | 询价范围 | 详见询价公告 |
5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6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7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8 | 询价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3.生产厂家要求:见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
9 | 询价有效期 | 10天 |
10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价公告 |
11 | 询价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2 | 付款方式 | 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电建核电检修运维公司60日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电汇)。 |
13 | 合同变更/终止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询价人现场施工,询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询价人有权要求赔偿。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价格统一 | 若有多名中标人,供应期间,原则上施工范围内同一生产厂家同种材料价格统一,并以中标人之中投标价格最低的价格为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此做出承诺。 |
16 | 中标人数量及供货范围 | 被通知中标厂家负责本次招标材料的全部供货 |
17 | 价格调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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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价表
报价表
1、询价报价汇总表 单位: 批/元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管件材料 | 各种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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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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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见附件明细 |
总计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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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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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附件明细也需要进行报价。
询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XXXX项目XXXX材料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XXXX项目
XXXX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济南市历城区
XXXX年XXXX月
目 录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二章 订货清单
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
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
第七章 文件
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
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十三章 HSE要求
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章 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附件一:订货清单(选项)
附件二:技术协议书(选项)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附件四: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五:预付款保函(选项)
附件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附件七: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适用核电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和XX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合同标的见第二章订货清单。
1.2合同价格
根据项目计税方式,本合同适用于下列 第 条:
(1)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卖方应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增值税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价格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固定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总价。
(2)本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卖方应提供国家正规普通发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价格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固定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
1.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材料、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以及所有材料的包装费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卖方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
1.4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材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二章 订货清单
2.1卖方应提供下表订货清单内的所有合同材料。(材料较多时可另做附件,见附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执行 标准 | 单位 |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需用 单位 | 计划号 | 品牌/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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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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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钢材合同订货清单须增加计重方式一列,明确约定计重方式。
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3.1合同材料需执行订货清单中所列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有技术协议应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生产,详见附件二)。
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
4.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4.3付款计划
4.3.1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电建核电检修运维公司30日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电汇)。
4.4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5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4.6卖方在此申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卖方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权利。
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5.1合同材料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2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试验、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照包装标准要求做好交货前的准备。
5.3保险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卖方为受益人。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投保总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10%。如果发生卖方未对合同材料进行投保,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卖方承担。
5.4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5交货地点:灵台项目电厂。
5.6交货时间:2024.04.15。
5.7买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成成 ;卖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3462080089 。
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
6.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项目现场存储条件的包装,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等的保护措施。
6.2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6.3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四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4包装物不回收。
第七章 文件
7.1发货时,买方要求的由卖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7.2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7.3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7.4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
8.1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8.2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9.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并应全面履行合同。
9.2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方原因要求对合同材料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卖方应立即执行,相关合同事项变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卖方对技术条款、供货范围或商务条款的任何变更不应以技术资料提交的形式提出,卖方须以函件/传真形式提出供买方确认。
9.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9.4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暂停本合同执行,卖方应无条件响应。因合同暂停产生的、截至复工之日止的仓储费用、材料涨价费用、资金占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若未超过半年,由卖方承担;若超过半年,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9.5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双方同意的合同部分。
9.6若9.5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本合同项下已付款的材料及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资料从卖方接收,卖方应给买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9.7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10.1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
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10.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所有合同要求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
11.1卖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质量优良的产品,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本合同项下所有外购部件,卖方应在下订单之前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的同意。卖方对所有分包外购部件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1.2卖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用于本合同的项目质量保证要求。
11.3 卖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买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无论买方对这些文件记录
审查与否,卖方必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买方代表有权在卖方工作场所查阅与审查
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
11.4买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卖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进行质量保证/质量
控制活动,卖方应对买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当出现
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时,买方有权对卖方发出停工令,卖方应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纠正措
施来解决出现的质量问题直到买方满意后才能复工。
11.5如买方提出需要,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
装、分部试运、调试、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试运
行中发现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11.6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12.1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
督卖方进行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
同义务。
12.2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
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12.3 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合格后,本批合同材料所有权移交买方。
12.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第十三章 HSE要求
13.1进入买方项目现场必须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13.2卖方派往项目现场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
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
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
作业过程中服从买方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
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3.3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
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13.4提供化学品的卖方必须具备经营所供化学品(包括油品)的资质,必须随货提供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承担运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有消防及防泄漏措施,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运输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火、爆等现象。
13.5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14.1质量保证期是指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其质量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
14.2卖方保证所供应的所有合同材料都是崭新的,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准则、技
术规范和接口要求,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工程的使用。
14.3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的4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卖方提供的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项目建设进度为原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4.4如果卖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存在规格、型号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或证实货物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
返工、报废,卖方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无偿修理或换货。
如需换货,卖方应承担到安装现场换货产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换货或修
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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