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
2.2项目编号:YHCG2022-CZ-212
2.3建设地点:天津市。
2.4建设规模: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进行竞标,兼投兼中,具体竞标范围详见非标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竞标控制价:89.6224万元。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工程施工_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3.9258万元。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工程施工_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6.5673万元。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武清2022年第二批提质增效改造及徐官屯汽服新建项目工程施工_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1293万元。
注:投标报价高于标段招标控制价或标段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取消其标段投标资格;报价在标段招标控制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6计划工期:项目进场后30天完工。(具体开工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近三年以来(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同类工程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人员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职称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质量员具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资料员具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中标后参加中国石化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化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企业征信查询平台中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经在官方平台“企查查”中查询的2021年8月1日至今存在纠纷案件,须提供各项纠纷的详细说明,并已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具体措施附相关证明),同时保证不影响如中标后的正常履约,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和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黑名单;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的缴费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中标后需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1.《天津石油分公司HSE管理体系手册(2022版)》;2.《天津石油“7+1”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3.《天津石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QHSE体系符合性评审指南(试行)》;4.《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考核办法》;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6.《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7.《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HSE管理考核办法》;8.《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分包发包管理办法》;9.《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承(分)包商双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10.《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1.《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2.《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3.《天津石油分公司施工工地标准化实施方案》;14.《天津石油分公司投资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6.《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考核办法》;1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要求》;18.《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19.《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控检查要点(106条)》;20.《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1.《天津石油特殊作业严管重罚记分措施》等中国石化及天津石油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并出具承诺,法人签字盖章。商QHSE体系符合性评审指南(试行)》;4.《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考核办法》;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6.《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7.《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HSE管理考核办法》;8.《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分包发包管理办法》;9.《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承(分)包商双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10.《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1.《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2.《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3.《天津石油分公司施工工地标准化实施方案》;14.《天津石油分公司投资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6.《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考核办法》;1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要求》;18.《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19.《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控检查要点(106条)》;20.《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1.《天津石油特殊作业严管重罚记分措施》等中国石化及天津石油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并出具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鉴于天津地区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投标单位中标后,须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三标段: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近三年以来(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同类工程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人员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职称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质量员具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资料员具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并为本单位职工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证书、任命书及本人近三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中标后参加中国石化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化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企业征信查询平台中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经在官方平台“企查查”中查询的2021年8月1日至今存在纠纷案件,须提供各项纠纷的详细说明,并已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具体措施附相关证明),同时保证不影响如中标后的正常履约,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和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黑名单;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的缴费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中标后需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1.《天津石油分公司HSE管理体系手册(2022版)》;2.《天津石油“7+1”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3.《天津石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QHSE体系符合性评审指南(试行)》;4.《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考核办法》;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6.《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7.《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HSE管理考核办法》;8.《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分包发包管理办法》;9.《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承(分)包商双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10.《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1.《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2.《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3.《天津石油分公司施工工地标准化实施方案》;14.《天津石油分公司投资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6.《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考核办法》;1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要求》;18.《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19.《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控检查要点(106条)》;20.《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1.《天津石油特殊作业严管重罚记分措施》等中国石化及天津石油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并出具承诺,法人签字盖章。商QHSE体系符合性评审指南(试行)》;4.《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考核办法》;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6.《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7.《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HSE管理考核办法》;8.《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分包发包管理办法》;9.《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承(分)包商双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10.《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1.《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2.《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3.《天津石油分公司施工工地标准化实施方案》;14.《天津石油分公司投资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6.《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考核办法》;1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要求》;18.《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19.《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控检查要点(106条)》;20.《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21.《天津石油特殊作业严管重罚记分措施》等中国石化及天津石油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并出具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鉴于天津地区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投标单位中标后,须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4.非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非标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竞标响应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评审等工作,线下竞标、响应等工作。
注:(1)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2)购买非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非标采购文件。
4.2非标采购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线上获取非标采购文件
4.3.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9日09:30至2022年08月25日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2获取方式: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发票邮寄信息(顺丰到付或选择开标时领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广开支行,账号:441210100100145021;
5.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5.1采购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广开支行
账 号:441210100100145021
5.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2年08月26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
6.2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3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
6.4递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会议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会议室。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 338 号;
邮编:30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2-22990996
10.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 405 办公室;
邮编:300102;
联系人:高琳;
电话:022-58569836;
传真:022-58569835;
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本选商过程将全程在天津石油分公司纪检监督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22-27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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