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有一批废旧物资需要处理,乙方有意收购该批废旧物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废旧物资的描述 1.甲方所出售的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2号钢筋加工场废料池各型钢筋,经甲方确定需处理的废旧钢筋,乙方不得擅自装车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废旧物资的详细信息,包括物资的现状、存放位置等。 二、废旧物资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废旧物资的单价为 2000元/吨。总价=实际处理废旧物资过磅重量*单价,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认为准。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经甲方同意处理,在双方处理的重量签认后的 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收购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严禁项目人员代缴。 三、废旧物资的交付与运输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经甲方通知一日内进行处理。 2.废旧物资的运输由 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售的废旧物资属于甲方所有,且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收购款项。 3.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理。 4.乙方应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 5.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6.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废旧物资的收集和运输。 7.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确保废旧物资的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五、安全措施 1.双方应共同制定并遵守安全作业计划,明确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2.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3.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废旧物资的危险特性和处理方法。 4.如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2.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安全条款,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