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 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建)安补〔2021〕3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要求,勘测定界需使用“三调”最新成果,该项目拟征收面积发生变动,现我区对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本项目拟征收江心洲街道洲泰村长江组土地0.028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45公顷(含耕地0.004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243公顷。
更正内容按本公告执行,未更正内容按原公告执行,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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