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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 2024-05-19
招标公告名称: 泊头市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2019001G01
招标内容:

泊头市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核【2024】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泊头市水利服务站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泊头市水利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泊头市西辛店乡、富镇、四营镇、交河镇、王武庄镇、寺门村镇、郝村镇、营子镇、洼里王镇、泊镇、文庙镇、齐桥镇共12个乡镇。2.1.2主要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清淤疏浚支渠共 2 条,总长 8.05km(其中许沟清淤治理长度为2.34km、大鲁道干渠清淤治理长度为 5.71km);改建水闸1座;新建水闸1座;改建涵洞5座;新建扬水点80座。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施工标2个,监理标1个。一标段:清淤疏浚支渠共 2 条,总长 8.05km(其中许沟清淤治理长度为2.34km、大鲁道干渠清淤治理长度为 5.71km);改建水闸1座;新建水闸1座;改建涵洞5座;新建扬水点80座的土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标段:新建80座扬水点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标段:以上一至二标段2个标段所含全部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一标段区域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二标段:二标段区域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标段:以上一至二标段2个标段所含全部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中标人为大型企业,要求中标人至少预留中标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非关键工程专业分包,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如中标人为中型企业,要求中标人至少预留中标金额的25%面向小微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对以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中做出具体承诺,并附相应的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的分包合同。如中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做要求)。2)本项目三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3.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二标段: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三标段: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利工程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工程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得少于3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不少于1人,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不少于1人);3、拟派驻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05-20 09:00 至 2024-05-24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水利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解放西路 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邮编:

062150

邮编: 062150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褚女士
电话:

0317-8193536

电话: 0317-809815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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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anzong809815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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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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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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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040802000930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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