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 (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 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 2.3 条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生态治理及修复总面积约 2776.39 亩。包括绿化工程及绿道、广场铺装、木栈道等景观设施,配套建设市政道路、智能系统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管网工程及海绵城市设施等。
2、 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15.2.3.40 条。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1 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变更为:( 1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情形的声明;( 2 )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
4、 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承诺函 作废,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填写上传。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 点 50 分。
招 标 人: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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