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采油一厂危险废弃物废旧机油桶竞价销售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与销售数量1.1大庆油田采油一厂就预计1年内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旧机油桶2000个竞价销售。1.2 竞价收购厂家要求:收购厂家必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处置利用HW49(900-041-49)类危险废物编码,并在有效期内。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文件。 |
项目单位: | 第一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及竞价销售处置要求2.1参与竞价收购厂家必须具备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处置利用HW49(900-041-49)类危险废物编码。2.2参与竞价收购厂家应认真核对竞价销售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竞价销售报名时间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到第一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514室现场登记报名。2.3竞价销售物资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最终实际产生数量为准。2.4竞价报价有效且排名第一、确定成交的收购厂家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交该项竞价总额10%的竞价保证金,由厂财务部门收取,逾期未交的,永久丧失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危险废弃物收购资格。2.5 参与竞价收购厂家如资质造假、恶意竞价,永久丧失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危险废弃物收购资格。2.6 在组织危险废弃物处置、拉运过程中,收购厂家应按照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管理要求,配备相关灭火设施及做好防渗、防泄漏等相关措施;并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同时满足中石油相关的QHSE管理要求,并承担在拉运处置过程中的一切HSE责任。2.7 收购厂家在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如出现严重违反或不执行我厂相关约定,拖延或拒绝收购,将终止其收购资格,并扣罚竞价保证金,永久丧失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危险废弃物收购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资格评审时间:2024年3月7日-8日竞价/谈判时间: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规划计划部通知为准 报名起始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3月7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会战大街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机关楼:质量安全环保部514室。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于冠宇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595811577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吕 宁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5801188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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