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2-21 11:06 至 2024-03-07 11:06 | |||
行政区划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 地块面积(m2) | 8215.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东至王奉集村林地及水浇地,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西至王奉集村凤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 | |||
经度 | 115.437400 | 纬度 | 36.31383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01 至 2024-01-3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卢蓁滢 | 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5595313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卢蓁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53185595313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莘县马西置业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吕艳磊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80635338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1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包含三个分地块,其中,地块一位于地块二西侧,两者紧邻;地块三位于地块二北侧,两者相距不足30米。调查区域整体位于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东至王奉集村林地及水浇地,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西至王奉集村凤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地块整体占地面积8215 m2 (约合12.3225亩),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为1250 m2,地块二占地面积为5311 m2,地块三占地面积为1654 m2,中心坐标北纬36.31383°,东经115.43740°。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用途主要为王奉集村农用地、林地及建设用地,现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该地块即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整体为莘县调剂使用魏庄镇东王庄窑场指标农转用实施方案建新地块,其中,地块一、地块三内部已存在楼体等未批先建行为,对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其相关负责单位、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均已缴纳罚款(见附件十二)。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环发〔2023〕20号)要求:以下重点建设用地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地类代码07、08〕的地块,包括用途变更为含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块。。故本次对该同一批次建新地块统一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均规划用于同一项目,即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即凤城嘉苑小区)住宅小区的建设。 2024年1月,我方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调查区域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占地面积均较小,历史使用过程中均为王奉集村水浇地、林地,主要种植小麦、乔木等树木,2018-2019年由于相邻区域建设凤城嘉苑小区(即千户社区)项目一期工程,地块内陆续变为空地;2019年至2022年,地块三、地块一陆续开始动工建设凤城嘉苑小区二期项目。(2)截止现场调查时期,调查地块一内西侧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已完工,东侧留有小面积空地,覆有防尘网;地块二整体未动工,地块内存在少量建筑材料存放,地块南侧边界至地块东南角堆存部分挖掘土,为相邻凤城嘉苑小区一期、二期建设工程挖掘土(历史为农田及林地);地块三占地呈C字形,地块内大面积区域已存在水泥硬化,南侧存在一座已建设完成的住宅楼,西侧及北侧为凤城嘉苑小区内部道路,其中北侧边界区域尚存在小部分原土区域未硬化。(3)由于地块一、地块三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均涉及土壤基坑挖掘、楼体建设等未批先建行为,对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其相关负责单位、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均已缴纳罚款(见附件十二)(3)调查地块整体相邻区域历史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王奉集村水浇地、林地及凤城佳苑小区一期建设工程,无散乱污作坊、规模化养殖、工矿企业用地存在。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我方对资料及周边情况进行整合分析,工作组初步制定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快筛方案。根据前期调查,共布设土壤快筛点位18个,其中包括地块内点位17个(地块一布设3个快筛点位;地块二布设9个快筛点位;地块三布设5个快筛点位),编号S1~S17,以及地块外对照点位1个(编号S01)。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区域地块内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规模化养殖等活动;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地块内不存在外来客运土且历史无非正规作坊等污染活动;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异常污染点;地块周边存在的污染源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基本可忽略。综上所述,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 72 号)等文件,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单位 |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2-21 11:06 至 2024-03-07 11:06 |
行政区划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
地块面积(m2) | 8215.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经度 | 115.437400 |
纬度 | 36.313830 |
地块详细地址 | 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东至王奉集村林地及水浇地,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西至王奉集村凤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01 至 2024-01-31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卢蓁滢 联系人电话:0531-85595313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卢蓁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53185595313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莘县马西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吕艳磊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80635338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1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包含三个分地块,其中,地块一位于地块二西侧,两者紧邻;地块三位于地块二北侧,两者相距不足30米。调查区域整体位于莘县王奉镇王奉集村,东至王奉集村林地及水浇地,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西至王奉集村凤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北至王奉集村乔木林地。地块整体占地面积8215 m2 (约合12.3225亩),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为1250 m2,地块二占地面积为5311 m2,地块三占地面积为1654 m2,中心坐标北纬36.31383°,东经115.43740°。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用途主要为王奉集村农用地、林地及建设用地,现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该地块即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整体为莘县调剂使用魏庄镇东王庄窑场指标农转用实施方案建新地块,其中,地块一、地块三内部已存在楼体等未批先建行为,对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其相关负责单位、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均已缴纳罚款(见附件十二)。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环发〔2023〕20号)要求:以下重点建设用地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地类代码07、08〕的地块,包括用途变更为含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块。。故本次对该同一批次建新地块统一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均规划用于同一项目,即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即凤城嘉苑小区)住宅小区的建设。 2024年1月,我方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调查区域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占地面积均较小,历史使用过程中均为王奉集村水浇地、林地,主要种植小麦、乔木等树木,2018-2019年由于相邻区域建设凤城嘉苑小区(即千户社区)项目一期工程,地块内陆续变为空地;2019年至2022年,地块三、地块一陆续开始动工建设凤城嘉苑小区二期项目。(2)截止现场调查时期,调查地块一内西侧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已完工,东侧留有小面积空地,覆有防尘网;地块二整体未动工,地块内存在少量建筑材料存放,地块南侧边界至地块东南角堆存部分挖掘土,为相邻凤城嘉苑小区一期、二期建设工程挖掘土(历史为农田及林地);地块三占地呈C字形,地块内大面积区域已存在水泥硬化,南侧存在一座已建设完成的住宅楼,西侧及北侧为凤城嘉苑小区内部道路,其中北侧边界区域尚存在小部分原土区域未硬化。(3)由于地块一、地块三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均涉及土壤基坑挖掘、楼体建设等未批先建行为,对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其相关负责单位、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均已缴纳罚款(见附件十二)(3)调查地块整体相邻区域历史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王奉集村水浇地、林地及凤城佳苑小区一期建设工程,无散乱污作坊、规模化养殖、工矿企业用地存在。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我方对资料及周边情况进行整合分析,工作组初步制定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快筛方案。根据前期调查,共布设土壤快筛点位18个,其中包括地块内点位17个(地块一布设3个快筛点位;地块二布设9个快筛点位;地块三布设5个快筛点位),编号S1~S17,以及地块外对照点位1个(编号S01)。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区域地块内历史上均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规模化养殖等活动;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地块内不存在外来客运土且历史无非正规作坊等污染活动;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异常污染点;地块周边存在的污染源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基本可忽略。综上所述,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 72 号)等文件,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地图展示 |
文章推荐:
【竞争性谈判】锡业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购公告【锡业分公司】
莘县王奉镇千户社区项目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