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惠石化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85793m2,道路总长5901.98m。项目建设共包含5条道路,其中1条主干路,4条支路,总投资39639.9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地点、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2.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洒落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要求。
5.项目土方工程应合理设计和施工,做到开挖和回填平衡。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应尽可能回收加以利用,未能利用的应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做好项目工程区、施工场地和各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做好植被生态恢复、环境绿化等工作。
7.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道路两侧一定区域内划为4a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区标准,其它区域执行3类区标准。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五、请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推荐:
浦城县水北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五里塘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度土壤、地下水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凤县蔡凹矿区背景值调查及老君河流域排放通量研究公开招标公告